國標GB7588-2003《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(guī)范》(以下簡稱GB7588)第5條中有這樣的規(guī)定:位于轎廂與對重(或平衡重)下部空間的防護,如果轎廂與對重(或平衡重)之下確有人能夠到達的空間,井道底坑的底面至少應(yīng)按5,000N/m2載荷設(shè)計。
且將對重緩沖器安裝于(或平衡重運行區(qū)域下面是)一直延伸到堅固地面上的實心樁墩;或?qū)χ兀ɑ蚱胶庵兀┥涎b設(shè)安全鉗。有時延伸下來的實心樁墩正好是底坑下面空間的出入口。實際上,這種選用目前尚不太多,而建筑設(shè)計的趨勢為了充分利用地下的面積,這種情況已經(jīng)越來越多。
一旦遇到,還真的比較麻煩,所以一定要認真處理,妥善安排。GB7588-2003版新增的第9、10條為“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”,其中一種就是在對重上加限速器和安全鉗。其目的肯定是為了保證人身安全。
這是因為曳引式電梯的轎廂和對重是通過鋼絲繩;和其兩端的繩頭體(有的用巴氏合金,有的用楔形卡子),繩頭桿(包括螺桿和螺母),以及吊裝板(或盤)組裝成的懸掛機構(gòu)來承重的,而這些環(huán)節(jié)中任何一項在特殊情況下斷裂時,轎廂和對重將失控成為自由落體下降。所以每臺電梯轎廂必須加裝安全鉗。
因為對重和轎廂的區(qū)別是對重中無乘客,所以可以把它分為幾種情況來處理:電梯底坑下面無進人的空間,此時懸掛機構(gòu)斷裂,對重成為自由落體下降,也只是砸壞了緩沖器和底坑,這些都可以修復,不會造成人身事故。
電梯底坑下面有進人的空間,也就是前面說的GB7588中5.5 a),此時對重成自由落體下降,將砸壞了緩沖器、底坑以及其下面“一直延伸到堅固地面上的實心樁墩”。只要砸不到人,其他的都可以修復。
前面提及的GB7588中5.5,對重下面是進人空間的出入口,事情不怕一萬,就怕萬一。當對重成自由落體下落時完全有可能砸在該空間進出的人身上,造成人身事故。